朗读
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党工委和管委会,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临各直属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营造更加浓厚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的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下旬到2015年12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咨询及服务活动。“12·4”宪法日当天,全市各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营造宣传氛围。通过赠送法律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学法用法。
(二)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激励和促进全市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三)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屏、楼宇电视显示屏,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开展《宪法》相关学法视频、宣传标语、公益短片以及“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宣传展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