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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临食安委办〔2015〕9号 |
临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各镇(街道):
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是今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现将台州市《关于2015年县(市、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整体提升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台食安委办〔2015〕32号
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
县(市、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
整体提升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2015年县(市、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整体提升工程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县(市、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
整体提升工程考核办法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体提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水平的意见》(台政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工程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指数的重点内容,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考核评估,努力打造我市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升级版”,推进我市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走在前列,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基层责任网络整体提升工作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20分)
县(市、区)政府领导重视,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出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实施方案,有明确季度进度计划表、有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二)目标完成(50分)
1.基层机构建成率100%。各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食安办设在乡镇(街道)有关内设机构,实行实体化运作,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
2.基层网格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各县(市、区)全面配备乡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工作人员和行政村(社区)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
3.基层网格建成率达到100%。各县(市、区)要完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据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统一调整设置食品安全小网格,落实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
4.基层网络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成率100%。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运行成效(30分)
基层网络运行率100%。各县(市、区)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运行机制、工作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实现基层责任网络运转高效。
1.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定期巡查和及时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制度,在乡镇(街道)均建立日常巡查记录等档案台账;协管员对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巡查常态化。
2.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建立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3.以乡镇(街道)为区域绘制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地图,清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并上墙;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情况数据库。
4.建立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卫生等部门基层站所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作例会、隐患治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信息通报等日常协作制度。
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根据《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实施。
三、考核机构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
采取县(市、区)自查自评与市随机抽查、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法:
1.由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形成县(市、区)考核结果,并提供书面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核查。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随机抽取各县(市、区)30%的乡镇(街道),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现场考核。
五、结果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