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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1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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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临海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临市委办〔2015〕5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大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增强公民卫生意识,推动“多城联创”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我市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改善和维护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完善我市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学校内设卫生机构等日常卫生监督与指导,提高学校卫生工作责任意识和自律水平,通过评选学校卫生工作“合格”和“优秀”学校,建立全市学校卫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形成“规范有序、卫生安全”的学校卫生工作局面。
二、考核评估对象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三、评估办法
(一)申报时间
学校卫生合格单位:每年3月30日前;
学校卫生优秀单位:每年9月30日前;
(二)评估时间
学校卫生合格单位:每年4月底前;
学校卫生优秀单位:每年10月底前;
(三)考(复)核程序
考(复)核工作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班级、现场考评、综合评分、反馈意见等。
考(复)核工作组根据《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学校考核标准》(试行)进行现场考评,得出综合评分,并将初步结果或复核意见向当地学校进行反馈。
(四)评估要求
1.学校卫生工作考核评估工作在各个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复)评估频次为每学年一次。
2.实行自愿逐级申报。2015年已获得优秀或合格学校称号的学校不再重新申报,只参加复评即可;未获得优秀学校和合格学校称号的学校要对照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评估和整改,需分别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向临海市教育局提交“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学校”评估的申报资料(包括学校基本简介、学校卫生工作亮点或特色及成绩等)。未验收或未通过“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学校”评估工作的学校不得申报创建“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优秀学校”。
3.对已命名为“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学校” 称号的学校和首次申报“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学校”的学校(复)评估工作,在每年的4月底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4.市教育局对“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优秀学校”的(复)评估工作,在每年的10月底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评估。
5.对首次申报达到“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学校”考核要求的学校予以命名,授予“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学校”称号,给予一定的配套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视学校数而定)。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中(优秀单位0.5分,合格单位0.2分),并在临海市教育局的网站上公布。
6.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学校评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为“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学校”称号的学校进行定期(每学年1次)抽查复评,对在复评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取消其学校卫生工作合格(优秀)单位称号并予以公布。
临海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日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印发
附件1
临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合格学校考核标准(试行)
学校名称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学生总数名,其中寄宿制学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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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方法 |
有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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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保障与制度 |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
查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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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内容的应急预案文件。 |
查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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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及管理、学生健康管理、查验预防接种证、健康教育、通风及消毒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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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三个星期前完成学校卫生安全自查,并在开学后的第四个星期前将自查结果输入“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
查系统、自查和报告留档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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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 |
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6学时。 |
查教学计划、教案、课程表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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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健康宣传阵地,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次、黑板报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期。 |
查看实地和台帐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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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染病防控 |
因校方责任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饮用水污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等事件发生的或未及时报告处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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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
查接种证查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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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负责晨检及学生因病缺课追踪随访工作,按日统计,按周上报当地卫生院。 |
查留底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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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
查上报疫情信息留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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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 管理 |
每学年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和体检异常(常见病)学生登记记录。 |
查健康体检档案和学生体检异常登记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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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年级学生实施窝沟封闭项目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覆盖率达100%。 |
查窝沟封闭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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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卫生(保健)室管理 |
按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心理健康辅导室、医务室或保健室,医务室要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医或专(兼)职保健老师按标准配备。 |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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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或保健老师定期参加学校卫生专业知识等培训,持有效合格证上岗。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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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饮用水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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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一周内及水源供应发生重大变化时,分别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报检学校末梢水水样,水质合格率达100%。 |
查水质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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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蓄水池加盖上锁,并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清洗、消毒。 |
查看实地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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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生供应开水,盛装开水的容器定期(每星期至少1次)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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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室与生活环境卫生管理 |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2.2米处划有色警示线。 |
查看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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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8.0米(小学)、≤9.0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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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黑板无破损、无眩光,应设局部照明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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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侧采光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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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照明灯光管垂直黑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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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及学生宿舍内空气对流,保证通风良好。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有洗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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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1.80%以上的考核指标达到要求的即评定为合格单位;
2.“※”表示为一票否决项,即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评估结论:□合格□不合格
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签名):![]()
审核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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