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临微组办〔2015〕4号 |
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1+X”专项行动方案》“个体升级计划(个转企)的行动方案”要求,2015年底前要以县域为主,按照行业标准、规模标准、税收标准、能耗标准等条件科学制定“个转企”行业标准。现将修改后的《临海市“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临海市“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
临海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临海市“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指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重点引导转型为公司制企业。
一、加工制造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经营场所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
2.雇工人数在8人以上的;
3.年销售额在50万余以上的工业项目或80万元以上的商业项目个体户;
4.年用电量在2万千瓦时以上的。
二、食品流通行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专业从事酒类批发经营的;
2.经营地址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商店;
3.经营地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且在校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商店;
4.销售方式为批发,且经营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含仓储面积)的;
5.有专卖店、加盟店形式,且经营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仓储面积)的。
三、建材、家具销售行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经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2.有专卖店、加盟店形式的;
3.年销售额在300万余以上的。
四、餐饮服务行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