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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临市监〔2016〕11号 |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海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守护舌尖安全“利剑”专项行动
方案的通知
临市监〔2016〕11号
各市监所(分局)、各派出所: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守护舌尖安全“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台食安委〔2015〕6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强监管、保安全、促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台市监综〔2015〕7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临海市公安局决定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3月2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守护舌尖安全“利剑”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
明确重点管理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农村或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等;明确重点管理对象:食品生产(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仓储、批发经营单位,大型超市和食品农贸市场,人员集中就餐的食堂、饭店等。
(二)加强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
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情况,以食用油、肉类、水产品、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食品为重点,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伪劣食品犯罪行为,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行为和欺诈消费者的食品销售行为。
(三)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病死或未经检验检疫或走私肉品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行为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不得以罚代刑。
三、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找准对象
紧紧围绕需要管理的重点食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集中调查食品生产、批发单位违法制售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摸清食品加工、批发单位的基本情况,搜集违法犯罪线索。有计划地进行2016年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大网络监测力度,对辖区网购平台、网店组织开展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利用食品广告监管和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发现案源。
(二)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非法加工行为
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首先针对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食用油、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对城乡结合部、集中加工园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在前期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快进行查处,问题产品一律召回。在检查过程中,要结合各地食品生产加工特点,针对原料采购、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尤其食品加工小作坊,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三)整治食品流通环节,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要突出食品的溯源登记和进货查验工作加强管理,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要利用现有的食品快速检测设施设备进行初步筛查,对筛查发现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镇街、社区、车站、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场所,以农贸市场内自制食品为重点,依法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非法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
要以承办“年夜饭”及婚庆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添加罂粟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检查制售食品的工作人员身体是否健康,有无带病作业现象;检查是否使用过期、不合格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检查有无使用回收食品为原料重新加工出售等行为。尤其注重对超负荷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要以风险监测和质量评价及监督抽检发现存在问题、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药店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尤其要重点打击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体验式、讲座式非法营销。发现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迅速依法查处,涉及违法添加药物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为完成工作任务,需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狠抓落实,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方案实施之日至2016年2月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市监所(分局)和公安派出所(队)。各基层单位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锁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点对象。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2016年2月6日—2016年2月28日)。集中力量,采取措施,狠抓落实。重点抓集中整治,明确推进时间表,做到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春节期间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2日)。总结整治经验,上报工作成果,宣传整治成效。吸取经验教训,改正工作方法,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这一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部署,细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紧盯薄弱点和风险点,精准发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各基层所要强化属地责任,在落实到位、立足成效上下功夫。
(二)加强宣传和应急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两节”期间是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舆情燃点低的敏感时期。各单位要周密部署,针对矛盾集中点、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当地食安办报告,并按照《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两节”期间要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传递监管正能量,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引导食品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加强打击力度,严打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