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正文

临海市教育局关于组建临海市教师合唱团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教发〔2016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海市教育局关于组建临海市教师合唱团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加强我市艺术教育工作,提升音乐教育水平,展示我市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水平,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组建临海市教师合唱团。现将合唱团组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唱团宗旨

临海市教师合唱团以全市一线音乐教师为主组成,创建一支在全省和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合唱团体为发展目标。通过定期训练、参加高规格的合唱比赛、举行一年一度的汇报音乐会等,培养一批集合唱、指挥、教学并重的骨干教师队伍,努力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

二、合唱团组织机构

合唱团隶属于临海市教育局。由团长、副团长、艺术总监(指挥)、声部长组成团委会,明确各自职责,管理合唱团的行政与业务。合唱团团员为60人左右。临海市教育局局长陆建平任团长,临海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凌晨任常务副团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金先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单文贵任副团长,聘请台州市教研室教研员刘燕玲、台州中学音乐教师刘燕珍担任艺术总监,陶菊彩、金丹为团委会干事,定期邀请国内知名指挥家进行辅导。

三、合唱团团员条件

1.合唱团团员主体为我市一线音乐教师,热爱合唱艺术,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和文化素养,音准概念好,音色符合声部要求,业务考核合格。在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优先。

2.合唱团团员应自觉维护合唱团的名誉,遵守合唱团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完成团里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合唱团团员应积极认真参加日常的排练、演出和有关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团员若不遵守纪律,每学年累计达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将作自动退团处理。

  4.合唱团每两年进行一次重组。对具有音乐专长的其它学科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自愿申请者,经考核后亦可吸纳入团。

四、合唱团训练时间

每周集中训练一次,时间为周四下午,每次三个小时,涉及到的教师周四下午不排课,暑期集中培训八次。培训期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培训期间基本不进新成员。每次培训做好点到登记工作。每学年末,合唱团应将点到登记等相关资料报送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确认,教师进修学校登记学时,每学年记继续教育36学时。

五、合唱团训练内容

1.混声合唱的规范基练,合唱团的基训;

2.中外经典合唱作品的排练、讲解,并参加各种演出和比赛;

3.合唱指挥训练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865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