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推进依法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和《临海市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7月-9月组织巡查组,对部分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省市领导有关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统计、应统尽统、逼近真实原则,围绕依法统计这一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共同研究并努力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巡查的对象和组织
本次巡查对象确定为:江南街道办事处、尤溪镇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和市环境保护局。
本次巡查共设四个巡查组,组长由市统计局领导担任。各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如下:
(一)江南街道办事处巡查组:许卫明(组长)、童洪浩(副组长);
(二)尤溪镇人民政府巡查组:陈大富(组长)、张春芳(副组长);
(三)市商务局巡查组:俞惠良(组长)、吴一挺(副组长);
(四)市环境保护局巡查组:陈道华(组长)、许跃波(副组长)。
各巡查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
三、巡查的重点内容
(一)对镇(街道)统计工作巡查的重点内容。
1.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情况;
2.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开展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160号)文件精神的情况;
3.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及统计资料管理情况;
4.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条件保障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5.开展统计普法、统计业务培训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