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正文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朗读
文号:临市监〔2016〕97号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临市监〔2016〕97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所(分局)、队:

  为规范出证行为,参考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的规定,现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出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9月3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出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局企业出证行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出证行为是指根据其他政府部门、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其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守法,以及企业登记、变更、股权出质等情况进行甄别和认定,并出具证明的行为,不包括药械质量监管方面的出证。

  第三条 对外出证遵循客观、真实、依法、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部门依法申请出证的,应当出证。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证明下列事项的,可以出具相关证明:

  (一)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先进评选需要出具证明的;

  (二)企业上市需要出具证明的;

  (三)本市企业到外地参加药品、医疗器械等招投标需要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申请出证的。

  除前款所列情形以外的其他事项,原则上不予出证。

  第五条 本局法制科是出证受理机构,负责根据相关科所提供的信息对外出证。其他科室以及辖区内各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业务机构)根据出证工作的需要应向法制科提供其掌握的信息。

  第六条 企业申请出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介绍信或申请报告。介绍信或申请报告需说明要求出证的事实和理由、出证的具体内容等。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授权委托书。

  (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招标等需要出证的,应提供招标文件、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出证意见。

  (六)拟上市公司申请尽职调查的,须提交当地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协助调查工作函。

  (七)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可通过当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第七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出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850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