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旅〔2016〕21号
关于报送 2016年资产清查报表的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临财行〔2016〕17号)文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目前资产清查报表编报已完成,经反复审核,相关指标间勾稽关系正确、报表数据指标合理,有关指标与预决算数据一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人员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编制人数19人,其中:参公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1人。
二、单位资产清查情况
(一)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852.56万元,负债总计11.86万元,净资产总计1840.70万元。资产清查待处理资产总计0万元。
(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清查值56.78万元;其中车辆2台,32.95万元;固定资产清查待处理0万元。无房屋等产权。
(三)截止2015年12月31日,长期投资1320万元,投资于临海市江南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款项用于桃渚古城维修使用,不参与控股。
附件:1.市旅游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市旅游局资产清查报表(清查汇总表)(材料另附)
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1:
市旅游局资产清查工作的报告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市旅游局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1998年3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单位人员编制19人,编制人数19人,其中:参公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1人。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市内重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制定和实施旅游市场开发计划、措施,落实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全市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下属两个无独立核算机构的事业单位,分别为临海市质量监督管理所和临海市旅游服务中心。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邱能富,副组长马惠华,成员郭斯甫、杨小玉、林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