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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16〕92号
关于印发《临海市创建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
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保障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发挥教育技术装备的最大效益,不断提升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现将《临海市创建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各中小学对照《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工作考核表》(见附件)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临海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
临海市创建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
示范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市”为目标,以转变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管理体系为宗旨,不断强化教育统筹力度,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育装备管理,努力实现教育装备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应用。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5月至6月)。
1、宣传发动,召开创建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市动员大会。
2、成立市教育局创建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市领导小组,部署创建工作。
3、制定“创建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分工和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16年7月至9月)
1、强化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装备管理水平。
2、强化指导,教仪站向全市中小学校下发“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工作考核表”,并将此列入局里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依托现有教育技术装备,从“建、配、管、用”等方面推进创建工作。
3、落实专人负责填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不定时更新、完善装备系统数据。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16年10至11月)
1、优化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整改。
2、全面检查,组织局机关人员对全市中小学创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就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3、整改回访,对问题严重的学校整改情况做一次回访,拒不整改者,全市进行通报。
4、完成创建工作报告,做好迎检准备。
第四阶段:迎接省里检查验收(2016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创建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仪器站,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周灵宏
成 员:徐明朗、王永会、倪建荣、林德清、董吾舜、
章永地、胡余好、董国富。
董国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市的创建工作。教学仪器站具体负责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市创建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2.提供经费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争取市财政1500万元的教育装备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予以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