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外贸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工作,提高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企业信息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浙江省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点建立和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海市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点企业信息员考核办法》,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列入浙江省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系统的出口企业信息员
二、考核管理
监测点考核以年为单位,采用各块逐月评定、年度累计考核的办法,考核分数主要包括基础分100分和额外加分,额外加分最高限定20分。按照考核分数设立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的企业信息员给予通报和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限期改进,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三、考核标准
1、报送时效性(24分):是指按规定时间上报月度常规报表及临时调查表。每月28日前报送得2分,最后2日报送得1分,次月补报得0分,无报送扣2分。遇小长假或系统原因无法及时上报,以监测点通知上报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