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直属各企业:
《临海市商务系统直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临海市商务局
2016年11月7日
临海市商务系统直属国有企业
人事管理办法
为加强市商务系统直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引进人才需要的市商务系统直属国有企业。
第二条用人申报
由用人企业填报企业招录人员方案,经商务局审核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条人员录用
直属国有企业人员录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人方式采用公开招聘或直接考核录用。
(一)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商务局会同招录国有企业组织实施。
1、公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特殊情况,经市商务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学历或年龄。
2、公开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2)用人单位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
(3)市商务局会同用人企业组织笔试和面试工作;
(4)用人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本市定点综合性医院;
(5)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6)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报市商务局审核。
(二)直接考核录用
直属国有企业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急需用人的情况下提出申请,经市商务局调查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