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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党〔2016〕51号
转发临海市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临海市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临纪发〔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临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中共临海市纪委件
临纪发〔201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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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纪委(纪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并重申以下要求:
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