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处)室、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为方便广大市民日常生活,切实加强市区流动摊点管理,现决定在赤城路第一中心菜场对面空地设置自产自销农产品疏导点,同时将《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便民疏导点设置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1月30日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便民疏导点设置管理规定
为维护临海市区整体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进一步规范流动摊点临时经营疏导点的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和交通秩序的影响,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容貌标准》等规定,按照“三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经营时限、统一经营门类”的要求,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着眼点,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总要求,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妨碍城市交通和不影响市民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设立市区便民疏导点。
二、设置原则
(一)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对市区流动摊贩的管理要从源头上加以“疏导”,在即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秩序的市区空地上设置便民疏导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