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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人〔2016〕51号
关于举办临海市教师培训管理人员业务
研修班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培训的成效,提高教师培训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举办临海市教师培训管理人员业务研修班。
一、参加研修对象
1.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进修站长或具体负责教师培训的处室负责人,每校一名。
2.教师进修学校涉及教师培训项目设计和管理的教师。
二、研修时间与地点
1.研修时间:年12月26日—30日,上午7:30带身份证到教师进修学校集中出发,切莫迟到。
2.研修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