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临安委〔2017〕2号 |
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构筑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安委办(电话:85161175,邮箱:215603349@qq.com)。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临海市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精神,结合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浙安委〔2016〕14号)、台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台州市构筑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6〕10号)等工作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创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着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查短板、除盲区,切实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在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基层基础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完善。到2018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稳定可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落实党政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完善责任考核、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及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
2.进一步完善安委会“1+X”组织结构设置。去年,我市已建立安委会“1+X”工作机制,完善了安委会(安委办)以及道路交通和消防、交通运输、邮政和通信、工业企业、农渔和民政、商旅、建设、文教卫体和特种设备、民宗等9个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办)的工作职责、制度,强化落实专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委会、专业安委会对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文化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
(二)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4.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各行业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落实企业内部的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机制,实施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隐患分级标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对打非治违与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追责。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