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落实民政创建工作任务,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限期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临联创办〔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对涉及我局的主要创建职责分工和创建时间节点要求能按期完成任务,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二、责任要求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手段。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惠及民众”的理念,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完成好。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光龙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琴琴、王光永兼办公室副主任,联络员谢娅玲。
(二)落实创建责任
1、按要求及时提供台账资料。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琴琴。联系电话:85287877。完成时间:3月底。
2、规范设置路名牌,并及时做好破损路名牌维修工作。责任科室:基政地名科。责任人:池作省。联系电话:85287868。完成时间:4月26日。
3、设有城市二类及二类以上避难场所,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责任科室:社救科。责任人:王光永。联系电话:85286690。完成时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