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工〔2017〕9号
关于继续做好在职教职工住院医疗
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发扬团结友爱、互济互助的光荣传统,有效帮助教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水平,根据台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台总工〔2017〕11号)文件和临海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开展第三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现将《关于做好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临总工〔2017〕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互助期为一年。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