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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发〔2017〕54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 “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36号 )和《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台教办〔2017〕2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目标
各普通中小学2016—2017年度要组织25%以上的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全市要保质保量推送100堂参评台州市级“优课”。
2.参加对象
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3.晒课
(1)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市“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2)“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2016〕12号)为准。
(3)“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4)教师选课、“晒课”要查看与利用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源,鼓励多“晒课”,但同一教师同一年度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参加市级评选。
4.优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