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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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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

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

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历届省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主动顺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促互进,实现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还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挑战,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落实主体责任逐级递减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一以贯之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切实增强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努力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目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以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为根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高扬管党治党的红色大旗,扛起经济领军的历史使命,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贡献国企力量。

    3.主要目标。大力实施“强根固魂”工程,党组织核心地位更加稳固,管党治党氛围更加浓厚,党建工作体制更加顺畅,党建引领发展作用更加凸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打造过硬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有机统一,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效发挥;锤炼过硬的浙江国企铁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选人用人导向鲜明、工作规范、风清气正,干部队伍活力迸发、担当有为;夯实过硬的基层组织基础,党的组织体系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基础保障到位;发挥过硬的引领保障作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党组织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凝聚职工群众中主动作为,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住、社会责任有效履行。

    二、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

    4.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同步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对重组改制的企业,党建工作要同步调整,做到组织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5.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用。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处理好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推动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国有企业应在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全省国有企业原则上要在2017年年底前、省属企业原则上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6.深化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应兼任党委副书记。不设董事会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党委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亭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

    7.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不能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代替党组织会议,不能以党组织书记或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个人参与决策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企业要根据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建立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党组织要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要按党组织的决定在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上发表意见,并向党组织报告落实情况,党组织要对未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员进行批评纠正。企业党组织要尊重其他治理主体,既维护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得到体现。

    8.积极抓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开展党建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在协议中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机构、职责、保障等肉容,确保党组织“进得去、立得牢”。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国有相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国有出资方委派并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9.有序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民主权利。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依法规范履职规则,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三、锻造经济主战场的浙江国企铁军

    10.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坚持以党

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

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

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等专题培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每5年参加培训累计应不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其他企业领导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注重选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家战略举措实施地、重大工程项目和“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工作一线历练,到国家部委、中央企业、省直机关、市县等挂职锻炼。

    1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企业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

合。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

机制,修订完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积极落实董事会、经理层选人用人权,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有序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效益化考核、差别化薪酬的办法,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按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及时调整履职不力、经营不善、不守规矩的企业领导人员。

    12.深入实施金业家培养引进工程。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始终围绕事业选人用人,着眼增强活力、增强战斗力、增强担当精神,坚持立足省内培养一批、面向省外引进一批,建设能谋善断、能征善战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突出选好配强“一把手”,注重把具备敏锐市场洞察力、果敢战略决策力、攻坚克难推进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岗位,优先从具有企业基层工作经历特别是经过二级企业正职岗位历练的干部中选拔。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注重选配45岁以下条件成熟的干部充实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年轻领导人员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力度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年轻化,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使省属企业40岁以下中层干部达到中层干部总数的20%左右,其中40岁以下中层正职要达到中层正职干部总数的10%以上。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锤炼摔打、墩苗壮骨。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化能力,严格加强管理。

    13.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关爱机制。完善企业领

导人员综合考评和年度考核办法,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岗位领导人员,采用差异化的考核方式和考评体系。深化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依法行使内部薪酬俞配权,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让企业领导人员安心安身安业。大力宣传优秀企业领导人员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在浙江大地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

    14.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创新人才引进和集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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