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及临海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安委〔2017〕5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17年7月至12月开展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台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 检查范围
全市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在建建筑(市政)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情况;
(二)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五)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六)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七)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九)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情况;
(十一)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十二)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决定成立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黎明
副组长:蔡才平、李 春
成 员:赵丰喜、单 勇、叶 青、黄 平、蔡继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