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人〔2017〕19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
暑期师德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教人〔2014〕43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师德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台教人〔2017〕13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培训主题
争做“四有”好老师,建功教育现代化。
三、培训内容
(一)常规学习
1. 学习政策文件。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台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临海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职工违规带生办班暂行办法》《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师德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 《临海市教育系统作风行风建设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2. 学习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学习廖俊波、黄大年等先进事迹,认真组织学习省师德楷模、省“春蚕奖”教师、省(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台州教育突出贡献奖(郑志湖)、各级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校长、最美教师(班主任)、我最喜欢的教师等先进典型的光荣事迹。组织开展“最美教师讲最美故事”活动,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自觉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专题学习
1. 开展“四有好教师”、“四个领路人”、“四个相统一”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对广大教师提出明确指示与要求,要求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四个引路人”;教育工作要做到“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的“四个相统一”。 各地各校要开展“四有好教师”、“四个领路人”、“四个相统一”专题学习,组织教师认真深刻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2.开展党员专题学习。党员教师集党员与教师双重身份于一身,应率先垂范,带头深化学习。各校党组织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暑期党员专题培训,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师德建设,以党风促师德,以党性铸师魂。重点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党员“立家规 传家训 树家风”、党费“四级定期收缴”和“三色预警通报”制度等展开学习和讨论,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