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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司法局党组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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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临海市司法局党组

2017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确保全党更加严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台州市、临海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省委、台州市委、临海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制定中共临海市司法局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规是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具体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发展,是我们党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始终坚持的行动指南。做合格党员也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累了成功经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励全党为实现崇高理想和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司法行政爱民”核心理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切实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按照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选树先进典型、坚持常抓不懈的要求,推动实现“六个更加”。一是政治信仰更加坚定,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党性锻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在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二是纪律规矩更加严明,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宗旨观念更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群众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四是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五是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党的基层组织活力更加显现,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市、再创千年古城新辉煌、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把思想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持续不断打牢“学”这个基础,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下去,使党的创新理念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及时转化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自觉认识。

(一)认真制定学习计划。要切实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要把“两学一做”纳入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各党支部每年要对抓好学习作出部署,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方式等,并认真执行学习计划,要对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组织“回头看”,做到“三排查三确保”,即:排查参学人员是否齐全,确保人人皆学;排查学习时间是否充足,确保学有质量;排查学习内容是否合规,确保应学尽学。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支部负责人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自觉开展学习。

(二)突出重点学习内容。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会议、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等精神,都要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

(三)着力提升学习实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党员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坚持领导领学、个人自学、支部带学、每日微学、网络辅学、团队帮学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落实年度学习任务。要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潜心静学、诵读原文、牢记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学习教育、有利于党建工作的好途径、好载体、好平台,鼓励党支部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打造“指尖上的课堂”,以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发布和推送学习内容,让党员在“微时间”中受教育、从小故事中悟大道理、从先辈先进中感受信仰力量。

三、围绕中心搭建平台,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自觉规范言行、锤炼党性,在“做”上深化拓展,切实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一)深化开展“对标看齐当先锋”行动。广泛推行亮党员身份、承诺践诺、党员设岗定责等做法,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对标看齐。组织党员在党内重要活动中统一佩戴党员徽章,推动党员亮出身份、强化责任,在本职岗位上积极主动作为、展示先锋形象。以“忠诚履职、争创一流”为要求,挖掘与培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党员见贤思齐、对标赶超、奋勇争先。在机关各职能科室设立“党员示范岗”,以党员干部“四跑”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引导机关党员调状态、转作风、提效能,打造最实作风;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协同发展”等活动,助推改革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创造最好业绩;在窗口单位,重点深化落实“办事无休日”制度,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提供最优服务。

(二)推动党员服务中心“勇担重任作表率”。坚持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党员践行“四个合格”的最大实践,紧紧围绕市委“百大项目、百团攻坚”行动和“拆治归”、“剿灭劣V类水”“多城联创”等中心工作,以机关组团助推项目、法律服务志愿行动、党员社区服务助力文明创建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各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带头作出承诺、带头认领任务、带头苦干实干、带头宣传引导。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倡导文明、帮贫救困、扶弱助残、维护秩序、爱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争当创建先锋。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平安临海”建设,主动承诺看好自己家门、监督亲朋好友、引导好周围群众,带头化解矛盾,带头调解纠纷,争当维稳先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各项任务中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组织党员深入基层一线、联系服务群众,实行机关党员结对联系,不断深化“强基惠民村村帮”、“认领微心愿”等工作,定期与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引导党员积极主动奉献他人、服务社会。继续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镇(街道)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对表对标整改落实,联系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

把经常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党员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各级党组织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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