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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桩基质量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桩基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年9月14日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桩基质量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桩基质量管理,提升桩基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桩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重点环节的质量管控,杜绝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行为;加强对桩基检测过程的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消除桩基工程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升全市桩基工程质量。
二、整治范围
全市新建或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桩基。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不得将桩基工程单独发包。
2.建设单位要确保合理的造价和工期,不得因降低成本要求选择安全度偏低的桩基础形式,不得明示或暗示工程各方主体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3.建设单位要认真排查在建工程周边环境,对桩基施工不利的环境条件须事先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如有必要须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和正常使用。
4.勘察单位要规范勘察行为,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数量、勘探孔深度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对桩端持力层起伏较大的地质须按要求加密布孔。勘察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单位提出的岩土工程问题,必须及时认真解决。
5.设计单位要选择合理的桩型,不得违反《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台建规〔2012〕27号)中关于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限制使用的要求;设计单位应进行桩基设计交底,明确技术要求,要对施工中的异常情况及质量问题及时出具设计处理文件。
6.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及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处理文件进行审查。
7.施工单位要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施工路线、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明确相应施工职责,明确各台桩机、工程桩编号,实行挂牌施工;要加强原材料和成品的进场复验;要严格按图施工,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施工中的各项技术管理资料及质量控制资料应真实、齐全,与施工进度同步;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反映。
8.监理单位要编制桩基监理实施细则,对桩基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和旁站制度;严格实施各环节的验收工作,不符合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要求的,不得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二)加强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重点环节的质量管控。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每5台桩机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各配备不少于1名管理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管理人员应在相应成孔、清孔等施工记录上签字。
10.重视试成桩。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应打试桩,试桩数量不应少于2根。不同持力层的各应不少于1根。打试桩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均应到场。试桩应以钻孔开始至混凝土浇筑完毕为止,结束后应填写试打桩记录,明确打桩标准。基坑支护结构试桩时,支护结构设计人员应到场。
11.加强成孔管理。
(1)成孔前应全面测量钻头直径,负偏差不得大于20毫米,并记录在册,以后每施工3~5根桩应复测一次,复测应有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钻头应及时更换或调整;
(2)成孔过程中加接钻杆要及时记录,确保成孔深度准确无误;并要及时记录成孔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桩机出现故障、进尺突变、漏浆等);
(3)桩端进入持力层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持力层界面的确认,界面不清或有争议时要求勘察单位到场共同确认,记录进入持力层时钻杆余尺,以便计算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若持力层为中风化岩层,应每间隔1小时在现场管理人监督及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见证下进行孔口取渣,清洗后存放在岩芯盒内,记录好时间、深度并签字确认;
(4)成孔应以原始记录存档,不得重新电脑打字。
12.加强桩长及沉渣控制。
(1)一清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孔深及沉渣厚度进行自查,符合要求后再申请监理(建设)单位复查,经监理(建设)单位复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下放钢筋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