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贷款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贷款对象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宅,因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条件(申请条件)
1、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常缴存公积金;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台州市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
6、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信用良好;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等于法定退休年龄减去当前年龄后再延后5年,最长期限为30年。
五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多不超过4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多不超过80万元;
2、首套房贷款最多不超过总房价的80%,二套房贷款最多不超过总房价的40%;
3、(借款人公积金月缴金额+配偶公积金月缴金额)× (系数2)×(最长可贷月数)=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六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每月归还本息额相等,即还款额相等;
2 等额本金,每月归还本金额相等,还款额递减;
3 贷款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息。
七利率
根据央行现行利率5(含)年以下2.75%,5年以上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