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科室:
为加强我市农业科技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3号文件的要求,今年财政资金继续扶持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与临海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按照“整合提升、分类建设、集聚集成、见形见效”的思路和要求,围绕着解决当前我市农业发展的技术重点与难点开展项目设计,注重发挥我市农业产业技术团队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作用,提高农技推广专家团队的服务效能。可以在现有各类科技示范基地基础上,通过加强服务条件建设、对接科研单位及技术专家、落实技术补助等措施,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多元、设施配套、带动明显、运行规范的农业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整体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平台,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培训与推广的紧密结合,强化农业高品质绿色科技支撑。
三、建设内容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推进示范基地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主要包括:
(一)试验场地。根据基地的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产业特点等,划定相应的区域设立试验场地,用于开展品种、技术、设施、设备、产品等的试验示范。试验场地一般应相对集中在一块区域,也可分设成若干功能区块,要求道路、沟渠、设施等基础条件配套。
(二)服务用房。有固定的服务用房,设立专家工作室、试验检测室、培训教室等。专家工作室能满足专家办公的基本需要;试验检测室用于存放必要的仪器设备,主要开展科学研究、试验示范、产地检验检测等;培训教室能开展一定规模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