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温州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五水共治”,因上级任务调整、部分村缺少地形图无法实施建设等原因,现对《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乐政办函〔2013〕92号)附件4中的计划进行调整,将2014年我市村域自建生态化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调整为128个,其中自建集中型108个,自建分户型20个,计划投资总额23797.5万元。请各镇街、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各方抓好项目建设,切实把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乐清市2014年度村域自建生态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计划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