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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现将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6〕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对辖区内涉燃爆粉尘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彻底消除涉燃爆粉尘企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