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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夺鼎冲刺行动的通知

2021-11-08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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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府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夺鼎冲刺百日行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2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夺鼎冲刺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标市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开展“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夺鼎冲刺行动,确保在2021年11月底前高标准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夺取“大禹鼎”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完成水质巩固提升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达标。全区1个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年度考核要求,6个省控断面水质年均值Ⅲ类及以上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杜绝单月水质反弹为劣Ⅴ类情况发生。

2.确保交接、县控断面水质全达标。全区3个交接断面水质年均值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28个区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年均值Ⅲ类及以上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

3.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全达标。汤浦水库、平水江水库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高标准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牵头单位:区治水办<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

1.加快项目进度。各创建主体要按照“10月份全面完成”的要求,制定攻坚方案,倒排时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速推进提档升级项目。区治水办(河长办)及牵头单位要组建专门督导组加强对镇(街道)的督导,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按期完成。

2.严格质量管控。各创建主体要按照省、市验收办法,压实排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落实专人跟踪监管,切实做到规范排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确保创建质量。

3.抓好巩固提升。华舍街道、稽东镇要按照“全覆盖、高质量、实运维”的要求,高标准完成样板镇(街道)建设。区建设局要抓紧出台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长效运维方案。各镇(街道)要制定运维制度,落实第三方运维;要定期组织“回头看”,严格对照标准,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

(三)高标准补齐市考核问题短板(牵头单位:区治水办<河长办>、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长江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气象局)

1.全面找准问题。各牵头单位要严格对照市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全面梳理本区域、本部门“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市考核薄弱环节和失分点,列出问题清单,做到无一遗漏。

2.加快补齐短板。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任务表、责任表、时间表“三位一体”倒逼机制,全力抓好整改,加快补齐短板。

3.确保考核高分。各牵头单位要吃透考核精神,加强对上沟通,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各项任务市考核得高分、得满分。

市考核1000分中,区治水办(河长办)牵头的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河(湖)长制”管理、找寻查挖专项行动、市治水办(河长办)专项督导,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平均达标率、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氮磷控制,区建设局牵头的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发展、肥药两制改革,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的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规划建设工作等15项任务,年底考核得分要求排全市第一档次(全市前2名,下同);其他任务考核要求得满分。

市考核加(扣)分项中,区治水办(河长办)牵头的群众幸福感指数、媒体报道和专报报送、特点亮点做法,区治水办(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督办督查和警示约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区发改局(长江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及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涉水问题督查整改情况等7项任务,年底考核要求多加分、不扣分或少扣分,成绩排全市第一档次。

市考核一票否决项中,各牵头单位要确保无以下重大涉水问题发生:①中央或省委巡视、生态环境督查重大问题或列入典型案例的,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3个以上问题的;②国家考核断面未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③被国家级主要媒体曝光以及对浙江省声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涉水问题的;④被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黑臭水体的;⑤其他重大涉水事件。

(四)高标准推进“河湖长制”管理(牵头单位:区治水办<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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