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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森林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山林火灾,保护好山林资源,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安昌镇山林防火指挥所组成人员,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指 挥:傅春青 副指挥:姚百兴、陈国炎 成 员:徐伟民、王新华、王建良、何雪堂、胡吉鸿、 祁大永、凌利君、邵金祥、陈建卫、王文潮、 徐正木、徐银桂、王根虎、王海林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
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