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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应届机要本科班毕业学员中具有公务员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组[2007]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谭鸿宾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抄送:县府办、县财政局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7日印发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