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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增设和变更内设机构的请示》(滨海委[2007]7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增设社会事业发展局,为委内设机构,为副科(局)职级;
2、同意商贸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商贸三产局。
此复。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批复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抄送:县机关有关部门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24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