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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绍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中心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县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经研究,同意建立绍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中心,现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局(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由县政府委托审计局代管。保留县财政局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牌子,承担的相应职能划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全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标底)、结算的审核工作。
2.负责全县政府组织的企业拆迁、搬迁项目评估的审核工作。
3.参与对招标文件、合同签订、联系单签证等工程建设环节进行审核监管。
4.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材料定价、工程货物采购、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5.反映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罚取证、核实和提出建议意见。
6.承办县政府交给的其它事项。
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定编6名。其中3名编制从县财政局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划入。县财政局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编制调整为12名。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内设审核一部、审核二部、审核三部三个内设科室。领导职数:中心主任由审计局副局长兼任,中层领导职数4名。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