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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两湖”开发建设办公室(县旅游局)机构编制等有关事宜的批复
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两湖”开发建设办公室(县旅游局):
根据县委2007年第22次常委会议及绍兴县人民政府〔2007〕7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中国轻纺城“两湖”开发建设办公室与县旅游局合署办公,现将中国轻纺城“两湖”开发建设办公室(县旅游局)〔以下简称“两湖”开发办(县旅游局)〕机构编制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
“两湖”开发办(县旅游局)内设综合处、规划建设处、用地征迁处、市场开发处(招商处)、行业管理处五个处室(规格均为正股级)。
1、综合处
负责处理“两湖”开发办(县旅游局)日常事务,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纪检、党建、文秘、信访办理、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制定年度资金利用计划、融资及资金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行管理,负责公共建设项目的审计预审及对下属部门的财务内部审计。
2、规划建设处
负责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其它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定点、拟发“一书两证”等规划审批前的预审工作,负责区域内基础性设施和公益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提出全县旅游中长期规划、制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3、用地征迁处
负责区域内土地利用、用地报批、出让(划拨)、抵押、租赁及用地管理工作,经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申报登记及土地评估,负责经办拆迁安置涉及的相关事务。
4、市场开发处(招商处)
负责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年度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两湖”区域及全县旅游业内外宣传、总体形象策划、招商,组织参加各类旅游活动,负责指导旅游商品开发、生产、营销。
5、行业管理处
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宾馆饭店的星级申报、评定,负责旅行社的初审、审报和年检工作,负责旅游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申报工作,负责行业统计、人员培训、信息预报、咨询和游客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审查风景名胜区的设立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全县各类风景名胜区实施规划建设监察。
二、人员编制
“两湖”开发办(县旅游局)定行政编制4名,县旅游局原定编制不变。
三、在中国轻纺城“两湖”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增挂“绍兴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牌子。
二OO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