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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明确柯岩茂华小区拆迁有关事宜的
请 示
绍兴县“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绍兴县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办任〔2006〕1-1号工作任务书,柯岩茂华小区将整体拆迁。4月10日,街道办事处和柯岩拆迁事务所开始对茂华小区进行调查、丈量、评估,在调查、丈量、评估基本结束后,与该小区居民协商腾空过程中,有以下几个事项尚需明确有关政策,涉及归还和补偿的总金额为1284283元,为此,特向贵办请示如下: 1、茂华小区为原核工业绍兴茂华实业公司房改房,在房改中按政策已交入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维修基金计379367元,要求归还。 2、小区占地4.952亩,计3301平方米,现实际二幢建筑面积计4265平方米,容积率为1.29,在西面尚有736平方米的土地未使用,按原征地款计算,为268964元,要求补偿。 3、小区内的公建配套设置,计421994元,要求补偿。其中: ⑴围墙,根据评估,净值为27225元; ⑵踏道,根据评估,净值为600元; ⑶水泥地,根据评估,净值为78471元; ⑷花坛,根据评估,净值为2176元; ⑸门斗,根据评估,净值为3483元; ⑹车木扶手,根据评估,净值为9720元; ⑺2002年平改坡(阁楼),根据评估,净值为143934元; ⑻低层搁层,根据评估,净值为115147元; ⑼球场,根据评估,净值为7350元; ⑽石凳,根据评估,净值为1088元; ⑾路灯,根据评估,净值为2000元; ⑿苗木,根据评估,净值为30800元; 4、小区外的公建配套设施,计213958元,要求补偿。其中: ⑴桥一座,根据评估,净值为73200元; ⑵传达室、有线电视及空调移机,根据评估,净值为50838元; ⑶河坎,根据评估,净值为30720元; ⑷小区至供水网的接水管道,根据评估,净值为59200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