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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根据全县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和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就我街道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执政能力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时间安排 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有利时机进行,整个活动在四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3月中旬前):主要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计划方案、组织动员部署。 2、实施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主要是加强宣传,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对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进行面对面教育。 3、总结验收阶段(4月底前):主要是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三、内容要求 农村反邪教警示活动要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这一工作主题,贴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贴近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努力做到“进村、入户、面对面”、“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工作到位。街道按照上级统一的宣传口径、内容和要求作出部署安排,及时下发好各种县下发资料,还将召开一定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同时要求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召开一定的会议,把各种下发的资料作为教育重要内容来宣传落实。上级发至街道的宣传资料主要有: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反邪教宣传画册、VCD教育片、宣传教育案例资料、宣传小册子等。发放范围: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提纲、宣传教育案例资料发至参加培训的基层干部手中;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案例光盘、宣传小册子发至村(居)级及中小学校。 2、培训到位。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县委的要求,按县统一安排,街道主职领导和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由县负责进行;街道党委、办事处班子成员、司法所所长、驻村(居)指导员、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街道党委负责培训;公安派出所所长由县公安局负责培训;街道中小学校长由县教育局负责培训;为确保教育效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落实好不少于一名教育辅导员,并在2月底前上报街道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宣讲教育活动。学习培训工作要在2005年4月中旬完成。 3、教育到位。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上级统一的教育内容,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开展对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的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活动。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到“入户、面对面”,尽可能使更多群众参与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好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宣讲、组织好一次挂图宣传、播放一次反邪教教育片、开好一次会议、组织一次反邪教知识问答。学校要组织学生观看一次VCD教育片,对学生进行一次以上的反邪教宣传教育动员,要组织学生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反邪教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街道成立以党委党群副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管理组副组长、学校及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处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验收。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圆满完成。
柯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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