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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岩街道要求调整竹林阮社安置地块的
请 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我们街道住房困难户竹林阮社安置点项目位于香林大道以西,柯湖公路以南地块。项目规划用地2033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8661平方米,经县国土部门公开拍卖,由绍兴天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因该地块紧靠县供水公司,地块区域内有地埋管线7根,其中:小舜江一期管线(DN1000),小舜江二期管线(DN1400),供水公司排污管(DN800)涉及县城及周边几个镇街的日常供水,无法进行迁移,致使该地块无法按原拍卖条件实施。 为了不影响住房困难户安置项目正常实施,现提出将涉及管线部分的土地进行易地调整。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为盼。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