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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民营企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平安柯岩”的创建,根据省、市、县“综治进民企”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落实到基层、覆盖到全社会的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大力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案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企业及其周边治安稳定,为建设“平安柯岩”、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顺利推进,街道成立“综治进民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韩金海 副组长:胡建飚 洪泉进 成 员:董水娟 张国苗 陈国贤 朱丽虹 丁苗良 孙关根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内,洪泉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从200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街道民营企业中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推动强化工作。 根据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相差较大的实际,为使“综治进民企”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将街道民营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第二类,职工人数100-200人;第三类,职工人数100人以下。 具体目标:2006年,一类民营企业完成40%,二类民营企业完成30%,三类民营企业完成10%。2007年,一类民营企业完成80%,二类民营企业完成70%,三类民营企业完成60%。2008年,“综治进民企”工作达到一、二类民营企业95%以上完成,其它民营企业基本完成。 四、工作内容 “综治进民企”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协调和配合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和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八项内容: 1、纠纷调处进民企。①建立健全企业调解组织,明确专职调解员;②建立企业与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居)矛盾纠纷信息互通、调处化解的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③建立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特别是集体访、越级访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2、治安防控进民企。①定期分析企业治安情况,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完善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在一、二类民营企业中落实安全信息员,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安全;③做好区域治安联防、协防工作,形成与村(居)、警务区等各种治安防控力量相衔接的治安防控网络。 3、法制宣传服务进民企。①企业要设置法制宣传窗,落实法制宣传员;②定期或不定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③疏导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增强企业主和员工依法经营、学法、守法的意识。 4、外来人口管理进民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积极治理和预防违法犯罪。①在外来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并配齐配强外来人口专职协管员、外来人口联络员及调解员,推行“以外管外”;②健全外来职工的登记、管理制度,并落实电脑建档工作;③鼓励企业建造外来职工公寓,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④关爱外来职工,尽可能地为外来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5、安全生产进民企。①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防范环境污染、职业病、职业中毒等公共安全事故;③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到严格防控、严密处置;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⑤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权益保护进民企。企业要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①加大企业工会的组建力度,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②在企业设立职工维权服务点,强化维权工作;③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④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促使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7、民主管理进民企。①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代会,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对话沟通、协商共事的局面;②实行厂务公开,尊重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或与职工生产生活相关的厂务要及时公开。 8、社会保障进民企。开展社会保障进民企,切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①企业应为职工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②倡导企业建立职工互助基金,开展职工互助活动。 五、实施步骤 全街道“综治进民企”工作从9月份开始,具体分为调研试点、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1、启动准备阶段(2006年9月-10月)。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会同经发办,对“综治进民企”工作进行研究,并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做好“综治进民企”工作的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计划。同时,与辖区内的规模民营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广泛宣传“综治进民企”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做好“综治进民企”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12月)。各村(居)、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综治进民企”工作。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作。到今年底按具体目标任务和制定的“综治进民企”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工作。2007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3、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全年)。按目标任务搞好剩余企业的“综治进民企”工作,并对“综治进民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同时将此项工作转为常规性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综治进民企”工作是新形势下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对建设“平安柯岩”、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综治进民企”工作第一年,企业要消除“综治进民企”工作是负担、是包袱、是政府干预企业的手段等不必要的顾虑。要认识到“综治进民企”工作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也是从优化企业管理,为企业不断发展、增加知名度创造良好条件;要对本企业综治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经费,着力搞好“综治进民企”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打实基础。 2、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综治进民企”工作涉及公安、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商等部门,因此对涉及到“综治进民企”工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权限为企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要防止能办而不办、该办而不办、该配合不配合的现象。要运用现控的政策杠杆来调动企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并根据企业落实工作情况予以必要的奖惩,以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1、柯岩街道企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柯岩街道企业综合治理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 柯岩街道办事处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