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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农办《关于印发绍兴县财务管理示范村 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村(居): 为积极推进村(居)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县农办《关于印发绍兴县财务管理示范村标准的通知》(绍县农办〔2005〕3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标准,积极整改,贯彻落实。
柯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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