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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解决住房困难户安置小区用地指标的
请 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我们柯岩街道办事处从二○○一年八月份设立以来,根据县城规划除镜水路以东,规划杨绍线以南,湖安路以西的村(居)农户可继续审批建房外,大部分村(居)已停止办理农户建房的申报手续,其中永进、独山、红旗、柯桥等村(居)控制农户建房的时间更长,已有近十年时间,住房困难户要求建房的矛盾日益突出。按县府〔2004〕99号文件精神,截止2004年底,街道共有住房困难户1437户,其中人均居住面积在15㎡以下546户(含无房户),经与鉴湖――柯岩旅游区管委会协调,一期打算解决546户,需使用土地约84.25亩。为切实解决和改善农户的居住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经鉴湖――柯岩柯岩旅游区管委会规划同意,现特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如下: 要求解决住房困难户建设安置小区用地指标84.25亩,具体地块: 1、在镜水路以东、胜利西路柯岩段现澄湾村地块用地计35843㎡、约53.74亩。 2、在柯型公路以西,规划阮社竹林地块用地20339㎡、约30.51亩。 两地块土地现状均为待置换土地。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为盼。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