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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岩街道二○○五年农业激励政策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干部大会精神,按照街道“固本强基,科学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特制订二○○五年度街道农业激励政策。 一、农业产业化 1、当年投资新办或扩建农产品加工企业,经立项,按新增设备投入额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额以5万元为限)。 2、新建或扩建农产品市场当年投入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额以5万元为限)。 3、对当年有农副产品自营出口的单位,每10万美元奖励1万元(奖励额以5万元为限)。 二、农田水利设施和清水河道建设 1、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经县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按县补助额的20%给予奖励。 2、河道清淤每立方米奖励3元(以县验收为准)。 3、按时保质完成县年度河道综合整治任务(总长度在500米以上),经县验收合格的,每米奖励60元(沿河绿化要配套)。 三、绿色生态建设 1、大力发展农庄经济,投资项目经县立项,验收合格的,按县补助额的40%给予奖励(单个奖励5万元以内),其它基础设施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庄奖励1万元。 2、创建省、市、县绿色生态村,经验收合格的,每村分别奖励1万元、6000元、1000元。 3、建设绿色林带,每公里奖励2万元(单侧减半计算)。具体种植地点由街道经发办提出方案,报街道办事处研究后确定。 四、其它 1、县级农村抽样调查的村,每村奖励6000元。 2、发展冬种生产,大小麦连片方50亩以上,每方奖励1000元;油菜方100亩以上,每方奖励1500元;草籽方200亩以上,每方奖励2500元。 3、创建绿色农产品品牌,经县级以上认定,奖励1万元。 4、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经县级认可,奖励5000元。 上述激励政策的内容,必须是当年规划落实,并在当年完成的项目。有任务的村(居)应详细准备规划材料,事先向街道申请立项,待项目完工后,需经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奖励。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