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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解决梅墅等村村级发展留用地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本街道所辖的梅墅、余家弄、东担山、州九、丁巷、金星、永进、彤山、堰西、堰东、柯桥、独山、丰富等13个村,至2003年底,土地被多次征用,土地征用比例均已达到60%以上,度假区管委会已于2003年9月规划确定256.5亩作为村级留用地。根据绍县政[2003]80号、县府办[2001]4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各村征迁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尽快落实村级发展留用地,确保村级经济的发展。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附:各村征地情况一览表 柯岩村级留用地规划红线图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