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69号
关于开展“土地征收突击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全面推进县政府已下达批次的新增建设用地征收任务,经研究,决定在5月份开展“土地征收突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截止5月底,各国土所须完成征收已下达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数的50%(详见附表)。
二、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1、向镇(街)开发区负责人专题汇报。各所要在掌握已下达的各批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数量的前提下,向所在镇(街)的主要负责人作一次专题汇报,并进行用地单位的梳理和被征地村(居)的沟通协调,力争镇(街)村(居)及用地单位的支持、协作与配合。
2、敦促用地单位或业主抓紧落实建设规划红线图。要主动争取规划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尽快划定并提供相关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图件、数据保证。
3、做好被征土地权属及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的调查。务必做到被征地块土地权属认定正确,面花清点统一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完整无缺。
4、实行征收进度月通报制。统征办要做好督促文章,对各所开展征收新增建设用地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收集,并于当月15日、30日通报,以促进各地征地工作。
三、几点要求
1、要规范操作,做到依法依规。确保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绍县政发(2008)8号文件的精神操作。做到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到位。
2、要落实专人,做到保质保量。各所要根据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任务数量,进一步落实专人,摸清被征地村的相关情况,及时与被征地村沟通协调,开好村民代表会,保质保量地签订好征地协议。
3、要严肃考核,做到按时完成。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工作列入五月份考核内容,加快征地工作的进度,确保征地任务的按时完成。
附:5月份各所应完成新增建设用地征收任务分解表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土 土地征收 突击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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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马芳妹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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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拟稿:胡江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