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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塔等村土地整理项目使用林地的请示
绍兴县林业局: 为做好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本街道河塔、项里、联谊、丰二、丰一、里庄、秋湖、州二等八个村要求,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对以上七个村的部分低丘缓坡土地开展整理。总整理面积约500亩,其中涉及菜、竹地面积为262亩(具体分村面积附后)。土地整理后,保证两年内按规定要求做好恢复植被工作。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