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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司[2003]14号
关于二00三年度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意见
各镇(街道): 为了全面推进我县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新跨越。结合县局年初提出的工作任务,特对二00三年度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项目 主要分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司法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援助、“148”联动工作和司法信息报道工作六项内容(见附表)。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百分比考核形式,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先由各镇(街道)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自评打分,再由县司法局通过听汇报、看资料,镇(街道)分片互评,综合考评计算总得分。年度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原则上从得分较高的镇(街道)中产生。 三、考评时间 拟定于二00三年十二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镇(街道)要根据考核内容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订完善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要及时挖掘、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经验或做法在县以上司法行政系统会议上介绍或推广,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3)对因工作失职或对集体性上访案件处理不及时影响较大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附:2003年度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绍 兴 县 司 法 局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2003 考核 意见 抄送: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政法委,章长胜、孙云耀同志 发:本局各科室 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03年3月28日印发(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