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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落实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报告
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按照县委[2002]54号文件《关于完善柯桥县城征地、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拆迁私人建房按确权面积每平方米12.5元,作为拆迁评估费、工作经费及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村、户的土地政策处理,土地依法取得批准手续后,按实际征用面积每亩1000元予以奖励。 柯岩街道办事处二00二年全年征地项目7只,面积2141.3亩,计经费2141300元;拆迁项目4个,面积96817平方米,计奖励费1210212.5元,合计3351512.5(详见清单)。 以上报告,请予以批复为荷!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