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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发展计划局:
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基层物价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通过笔试、体检和考核,经研究并报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朱黎红、陈国土、鲍世红、吴 坚等四名同志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绍兴县人事局
二OO三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