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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司法局和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通知》(绍市人[2002]48号)和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司法局、行政学院《关于做好全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绍市人[2003]1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十五”时期加强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政发[2001]77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下同)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国家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目的
通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使全体公务员增强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培训考试对象
全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培训考试内容
培训考试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行政法理论、依法行政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等。
培训教材统一采用中宣部、人事部和司法部编写的《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以自学为主的形式。自学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时间不少于60学时。
五、考试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要对公务员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统一考试。
试题由市人事局根据《全国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大纲》的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的形式为开卷考。
考试由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6日下午 2:00——4:00时,考场由各部门自行解决,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将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当年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和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按浙司[2002]220号文件要求,可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容,考试结果同时在《浙江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证》上登记,以后不再另行安排培训考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绍兴县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建光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县人事局、县司法局分管局长组成。
七、报名及教材领取
各部门在认真核实培训考试人员名单后,请于5月27日 到市区延安路老县府大院内县退休干部管理中心领取教材(联系电话:8335038),同时请随带《绍兴县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及每人33元的考试费用(根据物价、财政部门规定,其中考务费为15元/人,教材款为18元/本)。
八、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所属部门公务员的学习和培训情况,并确保全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考试。
附件1、绍兴县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
2、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思考题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
绍 兴 县 人事 局 绍兴 县 司 法 局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