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府办[2003]4号文件《绍兴县2003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意义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标志,是功德无量的好事善事,体现了人类共同生存、珍惜生命、友爱互助、高尚的人道主义,对于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树立社会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无偿献血的有关政策
无偿献血者5年内按献血量5倍免费用血,5年后2倍量免费用血,献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5年内2倍量免费用血;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符合献血条件而未献血者,用血时须交纳临床用血互助金。
三、无偿献血任务数
按上级下达的任务数分解到各单位。(任务数明细附后)
四、献血者应具备的条件
年龄18—55周岁,体重、血压、体温符合要求,心肺功能正常,肝功能良好,身体各大系统无器官性疾病,无传染病,献血时请随带《居民身份证》,再次献血者增带《无偿献血证》。
五、无偿献血的日期、地点、要求
我镇无偿献血日期为
希望各单位继续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团员青年、职工踊跃报名参加无偿献血,为社会奉献一份爱心与真情。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