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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绍县质[2003]37号文件精神,县技监局定于
希望各有关企业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好表格,按时间要求随带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登记费500元,及时办理,逾期后果自负。
附:1、绍县质[2003]37号文件
2、填表说明
3、计量基本情况表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七月十八日
